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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协调配合分级设置报警值
更新时间:2014-06-05 11:39:33
⑴报警值设置规模
剩下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报警值设置规模,根据国家标准GB14287.2-2005中,4.2.2的规则,不该小于20mA,不该大于1000mA,且报警值应在设定值的80﹪—100之间。
所以按着此项需求,一般来说把电源总进线处的剩下电流动作值定为400—800mA,电源分支线路上的剩下电流动作值定为100—400mA。
设置规模有了,但在实践现场,设置剩下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报警值,具体地说应不小于被维护电气线路和设备的正常运行时走漏电流最大值的2倍,且不大于1000mA。
⑵固有走漏电流预算
电气火灾探测器的报警设定值应思考配电体系及用电设备的正常走漏电流(剩下电流报警设定值有必要大于被测电路的走漏电流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