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为本
诚信为本

成都消防工程--防火门系统监控器要求

更新时间:2017-03-17 15:12:07

  成都消防工程提醒:防火门系统监控器应配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备用电源应采用密封、免维护充电电池;

  (2)电池容量应保证监控器在下述情况下正常可靠工作3h:

  a、监控器处于通电工作状态;

  b、提供防火门开启以及关闭所需的电源。

  (3)有防治电池过充电、过放电的功能;在不超过生产厂规定的电池极限放电情况下,应能在24h内完成对电池的充电。

  监控器应有主、备电源转换功能

  主、备电源的工作状态应有指示,主、备电源的转换应不使监控器发生误动作。

  监控器应具有故障报警功能

  有下述故障时,监控器应在100s内发出与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故障信号,故障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再有故障信号输入时,应能再启动;故障光信号应保持至故障排除:

  (1)监控器的主电源断电;

  (2)监控器与联动闭门器、释放器、门磁开关间连接线断路、短路;

  (3)联动闭门器、释放器、门磁开关的供电电源故障;

四川成都蓝图消防施工公司,提供成都地区的消防工程施工及整改服务。服务热线:028-83119630,13550077119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