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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矿山消防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和竣工验收
更新时间:2018-06-20 00:00:00
许可事项: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许可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许可材料,成都消防工程www.hongfengbs.com整理如下:
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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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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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类型(表格/证照/文件/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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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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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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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竣工验收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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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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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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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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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申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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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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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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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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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施设计经审查合格及设计修改的有关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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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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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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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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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安全设施,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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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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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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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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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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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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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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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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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间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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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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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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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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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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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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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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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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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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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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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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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县安监局窗口受理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根据《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
1、审查事项不需要审查的,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2、审查事项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同时告知其向有权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改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审查事项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及时受理申请,发给申请人受理行政审查通知书,加盖本局印章,并注明日期。
(三)时限:即时
二、审查
(一)岗位责任人:县安监局安监一股、二股负责人
(二)岗位职责和权限:
1、按照许可条件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
2、必要时经办部门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实地核查有关情况。
3、对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签具审查意见,报主管局领导审定。
(三)时限:10个工作日
三、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县安监局分管局领导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根据法定条件对申请材料和主办股室审查意见进行最终审定。对符合条件的,签署同意的上报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签署不予上报意见,并书面说明理由。
(三)时限:2个工作日
四、公示与告知
(一)岗位责任人:县安监局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准予上报的,由窗口工作人员制作许可文书后,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
2、对不予上报的,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许可期限:15个工作日
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