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 页>>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 消防救援机构管辖的26项行政处罚案由
消防救援机构管辖的26项行政处罚案由
更新时间:2019-05-06 00:00:00
新修订《消防法》发布施行之后,《消防法》涉及的43项行政处罚案由,分别由住建、消防救援、市场监管(工商、质监)、公安分别或者共同管辖。其中,由消防救援机构直接管辖的有26项。
法律依据:第五十八条
1、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处罚种类及幅度: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第六十条
2、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3、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4、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5、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6、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7、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8、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法律依据:第六十八条
22、单位违反本法第十六条规定(七项职责)
23、单位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四项职责)
24、单位违反本法第十八条规定(两项内容)
25、单位违反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电焊、气焊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处罚种类及幅度: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
法律依据:第六十九条
26、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文件的处罚种类及幅度: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质、资格行政处罚要考虑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情节轻微的,可以从轻处罚、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大额罚款在处罚时要根据情节分档,大额罚款和停止使用等处罚,要进行听证,允许申诉和复议。
总之,处罚不是目的,确保消防安全才是目的。
成都消防工程,是从事成都消防施工、成都消防整改、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的企业。公司拥有一支团结协作、素质过硬、技术一流、敢打硬仗的员工队伍,现有技术管理人员50多人、项目经理29人、技术工人130多人。工种配套,技术精干,业绩辉煌。熟悉消防报批程序,完成大型商场等各类建筑消防设计百余次,消防报批均一次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