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 页>>新闻中心 >> 公司新闻 >> 消防水泵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消防水泵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更新时间:2020-06-08 17:32:46
1.独立建造的消防水泵房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水泵房,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或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的地下楼层;
3.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水泵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的隔墙和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其疏散门应直通安全出口,且开向疏散走道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10.《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当采用柴油机消防水泵时宜设置独立消防水泵房,并应设置满足柴油机运行的通风、排烟和阻火设施。
11.《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消防水泵房应采取防水淹没的技术措施。
12.《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消防水泵房应设置起重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水泵的重量小于时,宜设置固定吊钩或移动吊架;
2.消防水泵的重量为~3t时,宜设置手动起重设备;
3.消防水泵的重量大于3t时,应设置电动起重设备。
成都消防工程,是从事成都消防施工、成都消防整改、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的企业。公司拥有一支团结协作、素质过硬、技术一流、敢打硬仗的员工队伍,现有技术管理人员50多人、项目经理29人、技术工人130多人。工种配套,技术精干,业绩辉煌。熟悉消防报批程序,完成大型商场等各类建筑消防设计百余次,消防报批均一次通过!